各研究生培養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鼓勵和表彰在我校研究生培養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研究生指導教師,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條件
(一)評選范圍
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在職研究生指導教師(含校外兼職導師)均可推薦參評。2015年及以后已獲得校級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稱號的不再參加本次評選。
(二)評選條件
1. 評選條件依據《青島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獎勵暫行辦法》(附件1)第三條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均不得推薦參評:有學術不端或者師德失范行為的;所指導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在國家及山東省學位論文抽檢中出現“存在問題論文”的;所指導的研究生在思想政治、學習、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違法違紀情況的;其他不得推薦的情況。
二、評選名額
2020年我校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的評選名額為10名。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請。申請人填寫《青島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附件2),并附本人及所培養研究生獲獎、科研成果、專利等方面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本人所在學院。
(二)學院推薦。各學院對申報人所填表格內容嚴格審查把關,組織評選出本學院擬推薦參評優秀導師的人選,經公示后將推薦意見及相關材料報研究生處。
(三)學校評審。研究生處將組織相關專家根據文件要求進行學校評審,評選結果經5個工作日的校內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發文公布。
各研究生培養學院要高度重視推薦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推薦的原則,嚴格標準,實事求是,確保推薦質量。學校如發現申報材料有虛假信息,將取消申報人申報資格,并暫停申報人所在學院下一年度推薦資格。獲評校級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將優先推薦參評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
四、材料報送
(一)學院提交各申報人填寫的《青島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式一份。
相關證明材料的報送要求:包括申報人本人近3年發表的學術論文的封面、目錄、文章首頁、檢索收錄證明、出版著作的封面及版權頁、專利授權書、獲獎證書、指導研究生獲獎成果證書等,請提交復印件并按順序裝訂成冊。
(二)學院匯總后提交《青島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推薦人選匯總表》(附件3)、《2020年校級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申報人情況一覽表》(附件4)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式一份。
請各學院于2020年12月7日前,將上述材料的紙質版由學院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報送研究生學位辦(市北校區圖書科技樓1506房間),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學位辦郵箱,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研究生處聯系。
聯 系 人:崔老師
聯系電話:85071138
電子郵箱:yjsxwb@qut.edu.cn
附件:1.《青島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獎勵暫行辦法》
2.青島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
3.青島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推薦人選匯總表
4.2020年校級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申報人情況一覽表
研究生處
2020年12月1日